当前位置: 首页 ->法律法规
南宁市运输搬家服务行业服务规范(试行)第二章

发布时间:

来源:

浏览量:2771

第二章 运输搬家服务的专用术语和定义

 

第三条 运输搬家服务

1、运输搬家经营者,是指具有经营资质的,专门提供、实施运输搬家服务的组织机构。

2、客户,是指运输搬家服务的对象,包括家庭个人、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。

3、搬家(场)运输,是指由专业人员使用专门的运输设备,为客户物品的迁移,提供搬运装卸服务的过程。

4"市区范围”,是指南宁市行政区划的六县、六城区范围内,六县是指南宁市下辖的武鸣县、宾阳县、隆安县、上林县、马山县、横县,六城区是指南宁市辖的青秀区、兴宁区、西乡塘区、江南区、良庆区、邕宁区。

5、车次,是指单辆机动货车和随车搬运装卸人员,从起运地至目的地的搬运装卸的全过程为一个车次,是计算运费的基本单位。

6、徒手搬运是指不用机动货车和无需机具设备的搬运装卸,包括替代客户整理打包、物品整理、仓储整理、物件迁移,是以人工/小时计收服务费的服务工作行为。

7、服务合同,是指运输搬家经营者与客户经过协商,双方就服务内容、要求、服务计费和约定的责任所签订的书面文件,是处理相关事宜的依据。服务合同内容要详实,书写要规范。双方可以上门签订,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形式预定,但在履行合同前,应补签书面服务合同。

8、拒搬与违约,服务合同签订(包括电话等口头预定并经现场签字确认)后:

(1)运输搬家经营者故意中止履行服务合同的,视为拒搬。

(2)因客户未尽到事先告知的义务,在搬运装卸人员到达现场后,发现搬运物件混杂有违禁品或存有重大安全隐患,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,或合同的服务内容、要求与现场实际不符,双方从新协商无果,搬运装卸人员中止履行合同,不视为拒搬。

(3)搬运装卸人员(除有不可抗力囚素外)不能如约到达搬运现场,迟到2小时(不含2小时)以上的,视为违约。

第四条 服务(运)费

运输搬家经营者,在完成搬运后,按合同服务内容收取的费用。

1、基本运费,是指-个车次,不包含有其他服务(运)费的运费,俗称起步价。

2、长途运费,是指超出“市区范围”以外,在基本运费基础上增加收取的其他服务(运)费(下同),长途运费计算方式,是以超出地点起至目的地之间的实际公里数乘N元。

3、距离运费,是指搬运的机动货车,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前提下,尽最大可能接近搬出(入)地的楼道口,其间尚有距离,以10米为一个距离段(不足20米的不计为距离段)加收的运费。

4、吊装费,是指搬运物件的体积大于或相等于楼道或电梯门限,不能安全通过,需专业吊装人员或动用吊装设备的所需费用。

5、楼层费,是指一个车次的物品,搬上(下)楼的所需费用,楼层费是以双向楼层的累计数(一般从二楼层起算,底楼层是车库或仓库的,从一楼层起算)计收的;不涉及楼层上(下)的,不收取楼层费;使用电梯上(下)的,分别按7层以下、7层以上计收。

6、途中加点费,(俗称中转费)是指一个车次顺路装卸少量物件的,有一处算一个点,以点增加的服务(运)费,不包括点处的距离段、楼层等其它费用。

7、超大(重)物品费,是指搬运物品的单件外包装超出1.8m3(1.8m2)或毛重在100150公斤之间,增收的服务费。

8、搬运装卸保价费,是指需要保价搬运装卸的高档(贵重)和特殊物品的费用,必须经承托双方按物品的单件或成套的货价,协商确定保价金额,以保价金额的1%为该物件(套)的搬运保价费。客户的高档(贵重)和特殊物品不愿意保价搬运的,运输搬家经营者不可强迫客户签约。高档(贵重)和特殊物品是否签约和预计搬运保价费的,都必须在服务合同书上明确记载。

9、拆装费,是指空调或因环境狭窄不能安全通过的家具,需专业人员拆装的费用。

10、定金,是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,运输搬家经营者向客户收取的定金,一般是以基本运费的50%,收取的定金应在合同书上注明,也可以出具收取定金的凭证。